[风声同人] 上爻_拿不动笔的西瓜【完结+番外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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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能问一下,你为什么做出这个选择吗?”

怕湿衣服弄脏沙发,杨树没有坐下。衣服黏黏糊糊的,她下意识的揪了揪领口。

其实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,自己从有记忆以来,就活的很随便,吃什么?随便。穿什么?随便。住哪里?还是随便。

这十几年光阴里,她做的唯一不随便的一件事就是爱季青,那个误闯入她生命中的一道光,认真的,热烈的爱季青。

而现在,她好像发现了第二件自己想去做,而不是得过且过的事。她相信,自己可以做好,能成功把这件事做到极致,世人不能得知也无所谓,只要季青能够知道,女性,是可以走的很远很远的。

季青从小被捧在手心里长大,家里人从没轻视过她,但是一直以来,都有人不无遗憾的对季父说,你们家生的要是个男孩就好了,能够继承家业后继有人了。甚至,这些话都是当着她的面说出来的。

就算从小接受的是先进的教育,季青天生单纯软糯的性子使然,她也不能完全排除这些话对她造成的影响,这种影响,她们在一起后变的犹为明显,她好几次无意识的对杨树感叹,要是自己是个男孩就好了。

那时候不觉得,现在听来犹为刺耳。杨树想让她的女孩知道,女孩怎么了,也能成为了不起的大英雄。

杨树的视线越过老者,看向他身后一墙的警号,那都是被封存的警号。

“我想做手指间的缝隙,让阳光透过我,来到人间。”

第12章 往昔

记忆碎片散落各处,杨树迷迷糊糊的,只觉得脑子好像被水洗过一样。

“那么,你愿意去轮回吗?你这辈子是为大义而死,接下来的十世,都会过得非常美满,事业有成,儿孙满堂,且都是寿终正寝。”

冥使看了看文件,将杨树的未来都念了出来,是意料之中的美满。

“不,我还有事没做完。”杨树下意识的摇头,想都没想,拒绝的十分干脆。

事业有成,儿孙满堂?她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些。

“你想清楚了?如果你放弃投胎,就只能在人间当孤魂野鬼了。”

冥使有几分意外,这么好的条件,几乎没有人会拒绝,毕竟人死灯灭,此生已了。虽说未来仍旧逃不过生老病死,但也能少受轮回之苦。

从冥使出现开始,杨树的身体就慢慢恢复了行动能力,用行动回应他,杨树转身就走。

冥使摇摇头,叹了口气,在文件夹上画了个叉,也消失不见了。

就一辈子的事,却总有那么些放不下的痴儿。

不知道该去哪儿,杨树漫无目的的走。去找季青吧,心里有这么个声音。可是季青在哪里?她还在等我吗?知道……我已经死了吗?

从杨树答应老者那天开始,她就在警校除名了,随着训练的开始,她的档案被列为最高机密。

培养卧底,是不可能让她与外界断绝联系的,越是干净的履历,就越惹人生疑。所以那几年,杨树和季青一直自然的保持着联系,过的很充实,忙着训练,忙着恋爱。

在她应该上大三那年,季青考上了大学。意料之中的,她考的很好,如愿以偿的上了浙江大学,学习法律,离她检察官的梦想更近了一步。

也就是那一年,杨树消失在了季青的生活里。三年的训练,她顺利结业,被送进了肖氏集团。

不可能告诉季青,自己去当卧底了。走之前,杨树给季青留下了一张字条,上面只写了四个字。

珍重,等我。

等我穿上警服归来的那一天,我一定娶你。

再次见到季青,没想到是那样一个场景。杨树怎么也没想到,就算死了,肖三也依旧阴魂不散。就像她没想到,自己卧底五年几乎天衣无缝,却是因为季青暴露的。但那完全不能怪青青啊,她什么也不知道,只能苦笑,只能感叹命运不公,造化弄人。

那天季青的发小过生日,非要拉着一大帮人去吃烧烤,本来除了和杨树一起,季青是很少去那种地方的,但是实在拗不过,又怕扫了她的兴致,只好跟着一起去了。

发小选的夜市一条街,在全市都有名。不论是街头混混还是成功人士,三教九流的,下了班,都会在这里一聚。

最多的就是露天烧烤摊,喝一扎冰啤酒,吃上几根烤的喷香滴油的烤串,江风一吹,这感觉,比做神仙还要舒服上三分。

烧烤摊大多提供唱k服务,十元一首,两百包场,露天ktv说来就来,一条街上都回荡着各种歌声,鬼哭狼嚎群魔乱舞,杂糅在一起,却也没那么难听。

季青她们这些象牙塔里的孩子,虽说成年已久,但大多还没走出自己的舒适区,步入社会。身处这样的环境,或许是对身上那些束缚的反抗,狂欢的比那些入社会已久的中年男人更加疯狂。

不知怎么,季青手中就被谁塞了一只话筒,歌已经点好了,是一首陈奕迅的十年。

季青唱歌很好听,杨树一直这样认为,她第一次在她面前唱歌,是杨树十七岁生日的时候,简简单单的生日快乐歌,被她唱的那么婉转动听。杨树惊叹不已,感叹她应该去当个歌手,肯定会和SHE、蔡依林她们一样火。

她说的无比诚恳,季青却只觉得她在调侃,红着脸唱完,说她是只会捡好听的说,天天哄人。杨树十分委屈,坏笑着将蛋糕上的奶油抹了季青一脸,凑到她耳边说,如果要说好听的,我就应该说我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。

那天,肖三带着他们几个谈完一笔生意,刚好也在那吃饭,开完一听啤酒,还没来得及喝一口,就被身后传来的声音摄去了心魄。

只一秒,杨树就红了眼眶,僵住了身体。这个声音,她太熟悉也太陌生。熟悉,是夜深人静时会萦绕在心头,回荡在耳边的声音。陌生,五年了,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听过这个声音了。

一直南美洲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,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。

那一瞬间的失态,没能逃过肖三的眼睛。

“怎么了小杨?”肖三挑着桌上的毛豆吃,听不出情绪的问她。

“没事儿三爷,这油烟子太大,被熏了下。”杨树只能这样掩饰,自然的揉了下眼睛,还接连打了几个喷嚏,骂咧了几句。

肖三没再追问,招呼她和其他弟兄们喝起酒来,仿佛将这个小插曲抛在脑后,季青也举杯参与了进去,直到歌声结束,直到她们离开,她一直没有回头。

肖三拥有一双最毒辣的眼睛,混迹毒场多年,任何的细枝末节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心。在集团里,他一直有个外号,叫终结者,卧底的终结者。

选择在他手下做卧底,是最危险的,也是最明智的。肖三极度自负,他一直觉得自己威名远扬,不管是警察还是敌对势力,敢送人到他手下做卧底,那就是送羊入虎口,傻得可怜,况且他也不认为,有人有那个胆子。

沉寂多年的猛虎一旦睡醒,打个喷嚏都会死人。枕戈待旦这么多年,杨树早已察觉到了不对,但证据收集到了最关键的时刻,她不可能这时候离开,否则,这五年的努力就都付之东流,功亏一篑了。

留下来,证据收集完了,她的死期也就到了。在她成功将情报送出去的十分钟后,肖三就带着打手闯进了她的房间,将她带回了总部。

被发现了的卧底,总是没有好下场的。在肖三手下没撑到一个小时,她就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。奄奄一息间,杨树吐着血沫子:“三爷,让……让…小的……死个明白。”

肖三冷笑,一脚踩上了她的小腹,内脏早不知道碎成什么样子了,杨树连哼一声的力气都不再有。

原来,那天肖三起了疑心,回去让手下出去调查那天在他们那桌附近的人,尤其是那些弄出动静,比如——唱歌的。重点关注对象里,就有季青。没过几天,亲信传来可靠消息,说季青从前有个当警察的女朋友。警察,这两个字是他们这行最敏感的。目标缩小,紧盯在季青身上,直到上午,亲信偷拍到季青的手机背景,正是她和杨树的合照。

脚跟在杨树肚子上碾了碾,肖三居高临下,像看着一条死狗一样看着她。

“你说,天底下,哪有这么巧的事?”

杨树笑了,笑的上气不接下气,浑身早已经散了架,她完全感觉不到疼了,只觉得身体很轻,快要飘起来了,应该是肖三给她注射的那些东西起效果了。

真好啊,她没有忘记她,有在好好等她。对不起啊青青,我好像,不能娶你了。

拼着最后一口气,杨树声若蚊吟,仿佛还在垂死挣扎:“大……哥,我是冤…枉…”

最后一个字未能说出口,杨树再也无法说出口了,她眼里的光,一点点暗淡下去。季青世界里的太阳,也再也不会升起了。

“死鸭子嘴硬。”肖三依然冷哼,掏出一只雪茄点上,漫不经心的庆祝自己的又一次胜利。殊不知,死神的镰刀,已经悄无声息的到了他的头顶。 ', ' 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