折磨我三年,我死了,你哭什么

第104章 南城(1 / 1)

若是问任倾雪今生何时最痛快,她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,是与时檐哥哥在一起的这段时日。

不用再想那些规矩,不用再看别人脸色,每天醒来看见的是宋时檐,听到的是他温和的声音,饭桌上有她爱吃的菜,出门时有人护着,想说什么就说什么,这样的日子,任倾雪想了不知多久。

两人经过商量过后,决定离开了景国的地界,去往景国与任国的中间地界,南城。

离开那天,宋时檐雇了辆普通马车,没带多余的人。

任倾雪坐在车里,掀着帘子看锦绣城的城门越来越远,心里说不清是松快还是别的滋味。

南城是一座独立的城池,城主相当于国主,与宋时檐私交甚好,当初宋时檐坠崖时,便是被城主所救,才得以活命。

马车刚到南城门口时,任倾雪就觉得这里和别处不一样。

守城的士兵不像其他地方那样严肃,看见过往的百姓还会笑着打招呼,有的百姓路过,甚至停下来和士兵聊了几句家常。

士兵见了宋时檐笑着拱手行礼,眼神里满是熟悉的暖意。

任倾雪攥着衣袖的手指慢慢松开,原来真的有地方,连兵卒都带着这样松弛的笑意。

“这位就是任姑娘吧,真不愧是宋兄朝思暮想之人,果真是艳色绝世啊!”南城城主南皓端着酒杯,满脸真诚,“这次能否就留在南城,陪陪我和你嫂嫂啊?”

他穿着件湖蓝色常服,领口敞开了两颗扣子,头发随意地束着,笑起来时眼角堆着细碎的纹路,说话时声音洪亮,眉宇间带着一股爽朗,倒比寻常权贵多了几分烟火气。

“皓城主,实不相瞒,即便是我能留在南城,我们倾雪也不能一直留在这里,她终得回家的。”宋时檐回敬南皓。

南皓一向是随意之人,闻言只是笑了笑:“回家是应该的,不过总能在南城多住些日子吧,就当歇歇脚了,好不好?”

对于朋友的去留南皓只是好言相劝,至于最后友人的抉择,他从不会干预。

推杯换盏间,南皓不知不觉已喝了很多。

他酒量不算差,但今天见了宋时檐,心里高兴,一杯接一杯地喝,没一会儿就有些醉了,说话都带着酒气,可他却浑然不觉,还在兴致勃勃地讲着南城最近的趣闻。

半晌。

“宋兄,我不胜酒力,就先回去歇息了,你与任姑娘的住处,我已安排好,待你们二人吃好后,便让下人带你们过去。”南皓搀着爱妻,走路都摇摇晃晃的。

他妻子在一旁扶着他,低声说了句“慢点”,伸手替他理了理歪掉的衣领。

南皓走后,任倾雪忍不住问道:“哥哥,这个南城主是?”她总觉得南皓的样子有些眼熟,好像在哪里见过,但就是一时想不来到底在何处见过。

“他是我的义兄,比我年长几岁,却总喜欢喊我宋兄。”宋时檐为任倾雪夹了几块青菜:“多吃些,在南城无需拘谨,大家都是很随意的。”

任倾雪点点头。

她拿起筷子,夹了一口青菜放进嘴里,味道很清爽,是她喜欢的口味。

——

转眼间大半年已过去,言淮景渐渐地从失去任倾雪的痛苦中走出来一些。

他不再整日守在墓前,偶尔也会去军营看看,只是话比以前更少了,脸上也很少有表情。

他与军师商讨过好几次攻打皇城的时间,结果都被军师一一回绝了。

军师说,什么时候等他真的好了,能好好吃饭,好好睡觉了,再去想攻打皇城的事。

言淮景知道,军师是怕他带着情绪出征,会误了大事,也就没再坚持。

锦绣城中处处都是任倾雪的影子,书房的罗汉床有她的味道,城中各处有她喜欢的野草,甚至连风吹过的声音,都好像能听到她的笑声。

言淮景实在待不下去,便决定出去走走。

他独身一人来到了南城,不为别的,只是喜欢南城的自在,没有那么多规矩,百姓和城主都能像朋友一样相处,他想在南城静一静。

南城虽只是一座城,城池却是非常的大,比景国的都城还要大上一圈。

一直以来都有人想吞下南城这个肥肉,觉得一座城而已,不难拿下。

等到攻打时才发现南城的兵力强悍,守城的士兵个个勇猛,加上南城四周不是山就是河,地势易守难攻。

好多来犯的军队,都是损兵折将,最后只能撤兵。

所以,数十年间,无一人攻破这座城池。

“呦,我当是谁把马骑得那么快,果然是你啊,淮景兄!”南皓抱着小儿子,站在城门口迎接着言淮景。

那孩子刚满周岁,瞧见言淮景,就一直瞪着大眼睛看他。

言淮景翻身下马,将早就准备好的礼物递到了南皓身边的下人手中。

他知道南皓有三个孩子,特意每个孩子都备了礼物。

南皓好信,急忙让下人打开查看。

“淮景兄,费心了不是。”南皓看着言淮景准备的纯金长命锁,不禁暗自感叹言淮景出手是真的阔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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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主子,主子,不是一个,是三个!”下人将三枚长命锁摊开,递到了南皓的眼前。

南皓瞅了一眼,每个锁上都刻着不同的字,分别对应三个孩子的名字。

“淮景兄,这就真的太贵重了。”南皓想将长命锁还回去,却被言淮景一把夺下,戴到了他小儿子的头上。

孩子被冰凉的金子一碰,咧嘴笑了起来,伸手去抓那锁。

“拿着吧!”言淮景继续对除那个石碑和青鸾之外的人惜字如金。

南皓也不再推脱,将小儿子交给下人,便拉着言淮景去喝酒。

南皓这人哪里都好,对妻子体贴,对儿女上心,唯有一点就是爱喝酒,喝起来还容易过量。

不过,他知妻子不喜他喝酒,所以每次他喝得烂醉时,都会躲着夫人,自己住在客房,第二天等酒气撒了,再带着点心去找夫人。

言淮景这次来找南皓,也正是因为南皓爱喝。

他想找个人陪他喝点,不用说话,就只是喝着,或许这样心里能好受些。

“淮景兄,几年没见,你为何这般瘦弱了?”南皓边说边对言淮景上下其手,将他身上摸了个遍。

以前言淮景身材壮实,肩宽背厚,现在一摸全是骨头,衣服穿在身上都显得空荡。

“你看看,一摸全是肋骨,我最喜欢你的肌肉了,匀称有力,你肌肉呢?”南皓皱着眉,觉得言淮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。

“吃了!”言淮景心不在焉地回道。

南皓将言淮景的失落看在眼里,言淮景不愿提,他便也不问。

直接拉着言淮景去酒楼小聚,这酒楼在南城很有名,做的菜味道好,酒也醇,很多人都爱来这里。

言淮景漫不经心地走着,眼睛时不时看一眼南城的店铺。

卖首饰的铺子里摆着的一支玉簪,和他准备送给任倾雪的那支银簪很像。

卖布料的铺子,门口挂着块月白色的料子,是任倾雪喜欢的颜色。

言淮景叹了口气,怎么无论他走到哪里,好像都有任倾雪的影子啊!

进了酒楼后,南皓说去叫个朋友,说那人很好,一定要介绍给言淮景认识,说着就上了二楼。

言淮景便坐在椅子上等着,他拿起桌上的水杯,倒了些水,慢慢喝着。

不多时,言淮景便听到南皓的声音从二楼传来:“宋兄,我介绍个好友给你认识。”

宋兄?

这个称呼让他莫名的心里一紧,他寻着声音望了过去,视线穿过人群,落在二楼的走廊上。

“啪”的一声。

手上的水杯便落了地,杯子摔在地上,碎成了几片,水洒了一地,溅湿了他的鞋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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