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跑长途遇到的那些邪乎事

第七百六十章 白衣黑歌(1 / 1)

“他在线?”我心中一动,连忙走到电脑的面前。

黑衣大爷冲着我躬身后,身影倏忽间消失,结束回到了我手中的打火机之中。

此时,当我的目光落在电脑上的时候,确确实实看到那个网名叫做林宝宝三七的头像亮着。

显然是在线上。

我说:“思六,给他发消息,看他在不在!”

思六点点头,稍微思考了一下,然后给他发了两个字。

“在吗?”

没多久,聊天框里回复:“嗯!”

我说:“思六,给他发,我们现在遇到了鹿神恩都力!”

思六手指噼里啪啦地在键盘上动作,这段话发过去大概十几秒之后,他就快速回复。

“?别闹!”

“是真的!”

“你去了大兴安岭的最深处?”

“没有,我们只是在外围;或者说,连外围都算不上,但是我确实是见到了。”

“然后呢?”

“你说的确实没错,鹿神恩都力出来的时候,风雪都仿佛暂停了,落叶松等各种树木上都会出现一种幽蓝色的灯火……”

只是,这个林宝宝三七似乎对于我们说的话并不信任,他淡淡地回复:“哦?是吗?”

我有些抓耳挠腮。

靠!

这个人似乎对于我们说的不信啊!

仔细想了很久,我感觉到。或许是他觉得我们在骗他。

于是我和思六对视一眼,思六说:“哥哥,你看咱们要不要说一些他之前没跟咱们说的特征?”

我托着腮叼着烟,思考了好一会儿。

“嗯!”

思六手指放在键盘上打了一段话。

“鹿神恩都力浑身是一种纯白的毛发,并且在他出来以后,除了你之前给我们说的,天空上的乌云就像是被用炮弹轰了一个洞一样!月光从空洞中照射下来。”

打完之后,思六直接发送了过去。

也就是在这段话发过去的三分钟内,对面都没有回复。

等了半晌,他回复道:“把你的电话发过来!”

思六扭头看我,我点点头。

思六将我的电话发过去,很快,我的手机就响起。

拿起一看,是内蒙古的号码。

没有任何犹豫地接通……

“喂?”电话里传出一声沉稳的男性声音。

我一怔。

原来,在看到这个网名的时候,我一直都觉得,对面的这个人说不定是个伪娘;再或者,会是一个年轻人……

但是听到这个声音,最起码觉得,应该有三十岁了。

心中感慨。

挺好的男人声音,怎么整了这么一个女性化的网名。

“你好!”我在电话里说道。

电话里的他声音非常沉稳,并且很直接:“你真的在大兴安岭的外围看到了鹿神恩都力?”

“对的!切切实实地见到了!”

电话那头开始沉默,过了大概三分钟,他继续说:“按理说,它绝对不会是出现在大兴安岭外围的。但是……你却又见到了,这很奇怪!”

我没有说话。

他也是继续询问:“所以,你只见到了鹿神?没有见到冰蟒纳亚什?”

“没有!”我如是说道。

“行,那我知道了!”说完这句话之后,电话中的他就准备挂电话。

我则是连忙快速的说道:“对了,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啊!”

“林三七!你呢?”

“我叫齐鸣,你也可以叫我小六!”

“嗯,很高兴认识你,有机会再给你打电话!”说完这句话以后。

我听到他在电话的另一头,似乎正在对别人说话:“老板,我明天要请三个月假……”

随后,电话直接挂断。

“怎么样?哥哥?”思六眨着眼睛看着我。

我苦笑一声:“得,啥信息也没问出来!他就直接挂断了。”

“好吧。”

随即,思六去洗澡,我则拿着电话,坐在窗口,叼着烟看着窗外的大山。

虽然我们开了几个小时的车,但是实际上,在这个酒店中,我们依旧可以看到远处大兴安岭的群山万壑……

这一次的事情,真的太多太多了。

首先就是伶正在大兴安岭的某一个山包中,制造了数以千计的雕像。

接着就是龙虎山的第一天师和第二天师选择了马六。

最后,就是那鹿神恩都力,那种巨大的压迫感。

几乎比当初的八岐大蛇,更让我震撼。

“伶!”

我叼着烟,也不知道伶,知不知道我已经离开了大兴安岭……

就在这时,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我忽然看到远处灰蒙蒙,被云雾弥漫的大山上,似乎有个什么细长的东西,一闪而过。

当我擦擦眼睛,远处的一切再次恢复如常。

“看错了?”我呢喃呓语。

……

第二天中午,我缓缓睁开眼睛。

按理说,因为长时间的疲惫,我应该睡得很沉才对。

思六还在睡得香甜,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比较无聊,索性穿上衣服,亲吻了一下正睡得无比香甜的思六,一个人走出了房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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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到老道的门口,我敲了敲门,没有回复的声音。

想着老道或许正在睡觉,也不在打扰他,独自走出了酒店。

外面的天很阴沉,路边有积雪。

大兴安岭附近下的雪不小,但是这个县城似乎没有继承那里的暴雪。

路过一个早餐店的时候,我买了包子和豆浆,一边吃一边走在这个城市的路上。

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,突然听到了一声声疯癫的歌声响起。

“你说这天下的乌鸦他是一般黑,地上的蛤蟆死皮赖脸一大堆,你说雪白的银子都得沾点灰,谁的心里没有鬼……”

感觉这歌词有点意思,索性吃着包子的我寻找着歌声,来到了一处类似于巡演的地方。

高台之上。

一个全身穿着洁白衣服的人正在上面拿着话筒蹦蹦跳跳。

他的脸上涂抹着腮红,带着白帽子,身穿白衣白鞋,正在蹦蹦跳跳。

高台之下,基本上没有人在观看。

唯一有的,好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,男孩脖子上挂着一个工作证,手中拿着一支笔和一张纸……

这也可以理解。

毕竟,中国人对白色,总会有种说不清楚的远离。

毕竟,在中国人的概念里——白色,代表着丧事。

只是,那个人旁若无人地唱着“这天下的乌鸦一般黑!”,他的身上,却穿着极致的纯白。

再加上他脸上涂抹的腮红,这就给我一种,古怪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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