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没有人会给他挑葱花,给他点一筷子油泼辣子。
从此金城只是一场梦,梦醒时又是孤身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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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
“你晚上住哪儿,一起吃个饭。”林西梓说。
“哥们不瞒你说,我那帮乐队兄弟个个草原上套马杆,一看到海就怂特么不谈了,等听完压轴的张唯就坐夜班客轮回陆地了。”
林西梓还想说什么,但看白玛那样,也不好戳穿。
“那我和宁歌就先走了。”
“别呀,”白玛直起身,“张唯你不听?咱们高中那会儿就爱听他的民谣了,他复出那一场演出你还和许……”白玛一啧,“票那么难搞你都去了,今天不听?”
林西梓不言,白玛一看时间也差不多,喊了一声宁歌,然后搭着林西梓的肩往场地走。
最后一场演出已经在换场景布置,副舞台的节目也都结束,许曾谙也准备离场。
这时候阿响从会场往摊位跑来,那速度堪比百米冲刺,扑倒许曾谙怀里后两人都是一踉跄,差点跌倒。
阿响的眸闪亮,像夜空里的星星。
——张唯让我上台。
阿响是一个小时前被老板叫去后台,事出突然,张唯的口琴和风琴手临场拒绝上台,无奈之际老板提到阿响,说那小子会吹弹张唯所有歌。
许曾谙也替他高兴:“那你快去啊,都要开始了。”
——你也来看啊。
“我就,就不看了。”许曾谙神色尴尬,“而且那么多观众,不差我一个。”
阿响把手机放回裤兜,急急忙忙三两步走到旁边的气球摊位,白天这里diy过氢气球绘画,充气工具都还没收,阿响从手风琴包的夹层里掏出一个气球,充上气,系紧气球口,然后将线的另一端在许曾谙的手腕上打了一个蝴蝶结。
“这……”
——这样我就能看见你。
阿响轻轻将手搭在许曾谙肩上,微微倾身靠近,额头碰到许曾谙的碎发,他胸膛起伏喘着气,贲张的少年气息吐在许曾谙脸上。
阿响说,每个字的嘴型都定格片刻:
——我想看见你。
“阿响干什么呢,快上台啊!”是老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催促,“来不及了!”
阿响没有回应老板的催促,他依旧面对着许曾谙,他们的距离那么近,以至于那张脸俊朗而又青葱的脸占据了许曾谙全部视野,在片刻宁静的夜里带来海洋的风和浪。
许曾谙进场内后没有往前,他站在最后面,能看到舞台上小小一个张唯,也能看到清晰的大屏幕,他也看到了阿响,站在张唯身侧,和手鼓手一起。
张唯说:“海洲的朋友晚上好。”
他拿着一把吉他开唱,与其他民谣歌手不同,他身后的乐队用的是沙棍,手风琴和手鼓,那些民族特色的乐器就像他一直歌唱的脚下土地,那带着泥土气息的歌唱得是他的金城。
张唯是金城人,西北是民谣的根,金城是民谣的魂。
除了那句晚上好,三十分钟的演奏张唯一气呵成,没有停顿,结束之后人群中一声高过一声地喊“牛逼”,张唯鞠躬感谢。
“结束了吗?”宁歌问。
“不,还有首《金城谣》,”白玛感慨,台上那人物让他望尘莫及,“我玩音乐不说玩成张唯那样,就是能唱出《金城谣》这种歌,死也值了。”
连宁歌都被这种独一无二的唱腔和韵律感染,林西梓却从始至终一言不发,好像他人在这,心早已跟随回忆去了别处。他没有注意到,许曾谙就在自己身后不远处,看着他和白玛站在一起,看着他和宁歌站在一起。
台上的张唯说:“这是我八年前复出演出后,第一次来海洲,我真的没想到,海洲的朋友这么热情。”
人群是一阵欢呼。
“八年前我在金城唱,有一条河从金城而来奔流到海,尽头是海洲。八年来我最骄傲的事是在世界各地唱《金兰谣》,现在我最骄傲的,就是在金兰河的尽头唱《金兰谣》。”
张唯将手背在身后,他的乐队也都放下乐器,所有人开始清唱:
“金兰河的水不停地淌,
淌过了家流过了金城,
远方的亲人啊,
听我唱一支金兰谣
……”
现场很多人会唱这首歌,白玛也在唱,林西梓张开了嘴,却只能呼出气,什么音节也发不出来。
他看到了八年前,金城的livehouse里,张唯在复出演出的结尾唱《金兰谣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