灶头的火苗蹿得老高。
十来斤重的大铁锅,孟瑶只用一只手,就十分熟稔的颠着。
在年代文吃瓜(三十一)
饭店里仅剩的为数不多的食客,忍不住的抽动鼻子。
“哎呀,我去,这红烧肉真是绝了啊。只看这色泽就知道好吃!”
“肯定的,当初孟老爷子就说过,孟瑶的天赋最好!”
他们在这儿吃了十几年,对于孟老爷子、余兴旺等几代厨师都非常了解。
余兴旺呢,稍差些,但也是个大厨。
真正的做菜,今儿个还是头一回。
一道菜好不好吃,讲究的是色香味。
真正的老饕们,有时候只看刀工和色泽,就能有所评判——
“孟瑶果然是家学渊源啊!”
熟客中,又跟孟家关系好的,忍不住趁机冷嘲热讽的一句。
就是服务员,惊愕的同时,也有些讪讪。
常年在饭店里上班,不会炒菜,也能学会品尝。
孟瑶的红烧肉,还没有吃到嘴里,但只色、香这两项,就超过了那两位啊。
这、这——
孟瑶却没有注意到周围人的反应,她带着明显的不自信,亲自把菜端到了顾倾城的面前。
顾倾城丝毫没有吝啬夸奖。
“哎!吃!”
其实,自从他进了西街口饭店,他就有种手脚不知道往哪儿放的感觉。
自家妹子这么牛气啊,居然敢在这么大的国营饭店耍威风。
啧啧,那些售货员一个比一个牛气。
这饭店跟百货大楼都一样,服务员应该也跟售货员差不多!
顾大哥是惶恐又钦佩,整个人都傻掉了。
几个学徒就比顾大哥镇定多了,他们都是年轻人,也都是城里长大的孩子。
他们会在顾倾城面前毕恭毕敬,是因为尊敬师傅、渴望技术。
“吃!”
“哎呀,我叔就是饭店的,我也算吃了不少大厨的手艺,不过这道菜,做的是真好!”
学徒们拿着快子,一边飞快的夹菜,一边快乐的讨论着。
而当除了顾倾城之外的所有人都吃了一口红烧肉之后,神情都变得不一样了。
那速度之快,在半空中都出现残影了。
“建军泥垢了,我才吃了一块儿,你他娘都吃了三块了!”
几个大小伙子外加顾大哥,全都拼命的抢着。
孟瑶:……
内心深处,隐隐生出了一丝丝的成就感——
我做的菜,大家都非常喜欢吃呢。
饭店经理忍着口腔里拼命分泌的口水,笑着对孟瑶说道。
孟瑶一阵恍忽。
服务员没好气的推了孟瑶一把。
有嫌弃,但也有钦佩!
她没有迟疑,赶忙回到厨房,噼里啪啦的又是一顿操作。
饭店经理借口监督,熘熘达达的来到了后厨,见那道辣子鸡盛完盘之后,锅里还剩下一些。
“我来上菜!”
她没有急着端菜,而是跟经理一样,拿着快子飞快的夹了几口。
鸡丁炒得更是恰到好处。
如果是漫画的话,估计都要给饭店经理和服务员配个飘飘欲仙、眼冒红心的特效。
“哎呀,小陈,赶紧去上菜啊!”饭店经理见服务员抢得太凶,赶忙催促。
直到两人把锅里剩下的那点儿吃光,服务员才一抹嘴巴,满意的端着盘子走出了后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