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一冉的出神也只有一瞬间,毕竟过去挺久了
好喝吗?她问古芝蓝。
还凑合。
那就是好喝的意思。古芝蓝总是不直说,弯弯曲曲绕得几乎无人能懂。
难得获得夸奖,司一冉躲在杯子后的嘴角扬起了一点点。
快下班了,去饭堂吃晚饭吗?
真的,今天司一冉废话有点多。
不去,不好吃。
等阿允收拾完时间刚好,今天主菜是菠萝炒牛肉。
古芝蓝轻微动摇了,无论是会去的人,还是主菜。等等,司一冉是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吃菠萝炒牛肉的?不可能会知道的吧,绝对只是凑巧。
如果因为这样就改口,就不是古芝蓝了,所以:
不去。
当天晚上,古芝蓝按原计划回爸妈家吃饭。难得回去吃顿饭,桌上自然全都是她喜欢的菜。
家里的炒牛肉当然比饭堂好吃多了,而且还健康,不会油太多。
饭后跟爸妈聊会儿天,回到自己房间,看到床上那只粉红色大熊公仔,古芝蓝忽然觉得,傍晚时,司一冉是知道她喜欢吃什么才故意那么说的。
中学时学校也有食堂提供伙食,古芝蓝经常嫌弃不好吃而去外面吃除了餐单上有菠萝炒牛肉的日子。
古芝蓝往软软的熊肚子上打了一拳:明明一直很疏远,为什么她什么都知道?
作者有话说:
当年写这段,也是颇有感触的。
第22章 她睁开眼了!
何荷允依然日复一日地给植物人方秀读书,除了偶尔出差的日子,从不间断。本来这没什么,何荷允原本就是个固执的怪人,会做这样的事也不稀奇。稀奇的是,在这无聊的念书声中,埋在冰雪里长达27年的人竟然苏醒了!
简直就是不可能,也许除了何荷允,压根没有人想过方秀真的能再次睁开眼。
用秘书的话来说,现在连电视剧都不敢这样编了。
即使身为这个历史时刻的现场见证人之一,古芝蓝也依然觉得不可思议。
那天也就跟平常一样普通的日子而已,非要说有什么特别的话,也许只是咖啡的味道比平常要苦,于是古芝蓝破天荒往里头加了一粒糖,一点奶。
也许看到她往咖啡加糖的缘故,司一冉边打字边发问:
你今天心情不错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