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平仲这名字像个老头,但他本人其实不算老,蔺夏认识他的那年他三十岁,之后他们在一起五年。
蔺夏一开始没反应过来,直到王平仲叫来秘书带她去办房子过户手续的时候,她才发觉,哦,她终于能离开他了。
王平仲给她的现金不多,不动产比较值钱,他们现在住的这处房子,加上市中心的两间门面,按王平仲的话说:“只要你不投资不炒股不倒贴给男人,下半辈子不用愁了。”
就差直说她人傻,再加上一钱多,到时候骗子们可不就速来了。
好聚好散。
王平仲一笑,他脸上有个酒窝,像是笑着她的不知所措。
蔺夏弄不懂他,明明是他让她来送,刚下了楼却又要她别送了,要是按以前,蔺夏肯定要发脾气,可这不是要好聚好散了吗。
说完,也没看他什么反应,扭头就又进了大堂,还没走到电梯口,她有些后悔,别扭地回头,可是哪还有王平仲的身影呢。
王平仲要结婚了。
蔺夏深吸了两口气,恰好电梯门开了,楼下邻居带着养得油光水滑的边牧走出来,她领悟到,这可能就是和养狗一样的心情,虽然是条老狗,她也不怎么喜欢,可要是死了丢了,她难过一下不过分吧。
回到家,她准备大哭一场,可坐沙发上酝酿了半天还是没眼泪,她有些悻悻,拿了手机刷起短视频,没几分钟就哈哈笑起来。
蔺夏在家里昏天黑地的过了几日,王平仲这人很龟毛,他不吃外卖,也不许她点,自己不熬夜,也不准她熬,往常她只有在他出差的时候才能过得这么放肆。
没有人管的日子也不是那么惬意,很快蔺夏就倦了,她翻着朋友圈,预想着突然一下刷到王平仲官宣订婚的消息,可是根本没有。
蔺夏在联系人列表里翻来翻去,发现根本找不出能分享的人来。
做人太失败了!都是因为王平仲这条老狗!
围着浴巾到衣帽间选衣服,衣服按照四季摆放,她的衣服占了一排,王平仲的衣服只有她的四分之一,可是光是看那一块的颜色就很突兀,蔺夏想全部取下来打包丢掉,一时间又没找到那么大的袋子,整个人忙来忙去,白忙一场,浴巾都给蹭掉了。
物类其主!
穿衣镜照出女孩子姣好的身体,蔺夏皮肤很白,她的衣服各种色系的都有,她选了一件果绿色的短裙,这么刁钻的颜色,稍有不慎穿在身上就是灾难。
她很好也很美,没有因为几天的日夜颠倒就萎靡不振,往日也都是这样打扮,蔺夏想不出原因,索性不再想,开着她的小polo车直奔市中心。
王平仲划拉着平板,回她:“烦啊。”
让现在的蔺夏回看当时,真是傻得冒傻气。王平仲却连一个嘲笑的眼神都没丢给她,依然是那种不咸不淡的语气:“不赶时间啊。”
王平仲笑,伸手捏捏她的脸,“坐飞机啊。”
没过两天,王平仲有天凌晨忽然把她从被窝里捞出来,蔺夏睡得正好,忽然被人叫醒,气得拿脚蹬他。
她困得迷迷糊糊,只记得飞速通过安检流程,她在飞机上睡得人事不省,等到清醒点的时候,人已经到了另一个城市,王平仲正带着她上一条船。
夏始春余,叶嫩花初,碧湖的荷花将开未开,等船荡到湖心,蔺夏才知道,他是要来看夏天的第一波荷花。
蔺夏却没这个境界,因为她怕得直往王平仲的怀里缩。
蔺夏缩在王平仲的怀里,用披肩将自己裹得紧紧的。
“不知道,要是弹跳力好的话,说不定。”
四五点,正是白露未晞的时候。
“困。”她呢喃了一句,却正好给人可乘之机,撬开粉唇和她纠缠。
女人跨坐在男人腿上,一条大披肩将两人围住,下唇被牙齿咬得殷红,披肩合围处隐隐能看见男人埋在两团雪白中舔咬得尽兴。
蔺夏害怕,她也不知道怕什么,可能是随时会跳进船里的青蛙,可能是这条摇摇晃晃的船,也可能是这四周无所遮蔽的环境。
总之,王平仲直喘粗气,他寸步难行,只好吻她柔嫩的小脸安抚。
他抱着她撞得越来越狠,手中抓住的柔软布
他粗着声音道:“把毯子裹好!”
蔺夏让他吓了一跳,连忙捞起披肩抓在胸前,这种时候她还是很听话的。
香艳的回忆,随着马路上的红灯亮起戛然而止,蔺夏懊恼地调整了一下坐姿,不知道思绪怎么飘到了那么远的地方。
她这一身完完全全就是按照王平仲的喜好来的,他喜欢她是长直发,喜欢她穿鲜亮的裙子,但颜色搭配不能太跳脱,心血来潮时打扮她就像打扮洋娃娃。
蔺夏咬着牙,决心今天要去商场血拼一番,从头到脚,穿红挂绿!
蔺夏也跟着按喇叭,仗着人家听不见,骂道:“滴什么滴,有本事你开火箭去!大马路上逞什么威风!”
巨大的撞击让蔺夏的意识空白,肾上腺素让她忘却了疼痛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